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 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所属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8 |
30 |
15000元/生.年 |
新闻传播学院 |
注意事项: ①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②该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面试):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
复试(面试):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复试成绩按总分300分的标准公布。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限时3分钟 4.综合素质(10%) |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
1 |
山东青岛 (具体考试地点由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网上报名交费 1月18日-1月29日 2月14日-2月21日 |
2月25日-2月26日 |
2月29日以后 |
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 1月18日-1月31日 2月14日-2月19日 |
3月2日-3月3日 |
3月3日21:00 |
(2)复试安排
考试地点 |
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
复试时间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3月4日中午12:00 |
3月5日-3月6日 |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四、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合格生源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各专业的合格生源范围。合格证专业必须与高考志愿填报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可于4月5日-4月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22日17:00前与我办取得联系(周六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